规章制度
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 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
1.负责人应熟练掌握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对初次使用仪器者,使用前需进行仪器使用培训。
2.管理大型仪器的设备资料(包括合同、使用说明书等),定期对仪器进行检修与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与厂家联系维修服务。
3.监督仪器使用人操纵,发现违规操纵及时制止。定期检查实验记录,做好使用人实验机时统计。
4.负责实验室卫生与安全,保持实验室整洁。
5.负责为仪器使用人开关实验室门。关门前检查仪器、门窗、水电、照明等。对实验产生的废物(液)按规定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倾倒。
6.假期要配合本院安全员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
二、 仪器使用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仪器使用人在初次使用仪器时,应参照仪器使用规程并由仪器负责人指导仪器使用方法,直至能够熟练掌握方可独立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器出下故障应及时停机并立即向仪器负责人报告。
3.仪器使用后应在指定的记录表中登记机时、样品性质及仪器运行情况等;整理实验台面,待仪器散热后用防尘盖好仪器。
4.为避免计算机感染病毒,仪器使用人禁止使用自带存储设备,实验数据可以通过直接打印或向仪器负责人索要磁盘拷贝。
5.检查过程中,仪器使用人不得离开实验室,人走锁门。实验结束后如仪器负责人不在,可以传达实验登记后由值班人员锁门。
6.保持实验室整洁。非本实验室的物品随时带走,禁止在实验室吃东西。
7.实验室禁止使用明火及与实验无关的电器。如实验中用到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向仪器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妥善方式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8.违反上述规定的仪器使用人,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制止取消仪器使用资格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