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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 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3/10/27 14:47:1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463

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

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为使本院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人员招聘

本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需经综合办公室初审,符合用人部门任职资格、专业技能、信用记录等方面要求的方可通知面试。综合办公室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其特长和不足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价,做出初步选择后,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研究院聘用人员按各科室岗位要求设置任职资格、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1.聘用鉴定人。各鉴定专业相关专业毕业,学历大专及以上,已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有良好沟通能力,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诚实守信,善于分析思考问题,具有钻研精神,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2.聘用行政人员。要求文秘、法学、人事管理、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毕业,有工作经历优先。学历大专及以上,工作经历不限。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诚实守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面试时首先应由科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共同对应聘者进行业务的面试,通过后由副院长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科室主任与副院长合议后,将面试结果告知院长,如最高管理者(院长)不能出席,结果要报其批准后方生效。

二、人员录用

应聘人员经评查合格后,通知综合办公室向其发录用通知书,指定时间报到上班,填写入职通知表,新员工报到后试用一至三个月,期满笔试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如表现良好者,可缩短试用时间。

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多次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递交下列证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3)试用通知书;(4)人事档案表;(5)照片一张,并向办公室填报有关表格。

员工一经正式聘用,由研究院签发聘用书或合同书,注明聘用、合同时间,交办公室发文,并办理入职手续。人员正式聘用后由办公室负责建档。

三、人员辞退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院时,应提前一个月填具“离职申请书"呈交综合办公室,核转主管部门同意后,通知办公室为其办理离院手续(包括填具“入、离职人员交接表"),手续清楚后由行政分管领导(副院长)和最高管理者(院长)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交办公室发文。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