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汉博官方网站!咨询电话:18958069291

规章制度

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 安全、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17/6/1 16:12:2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390

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

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制度

一、研究院设安全员一名,负责管理研究院的安全工作。

二、研究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院各项制度,必须熟悉电源电路、电源开关等情况,并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位置,实验人员应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研究院和楼道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并按规定定期检查。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四、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均应按规定存放在专用仓库内,由专人保管。

五、使用高压设备、易燃气体、大功率电热设备以及易燃、易爆、剧毒品及挥发性气体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六、研究院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根据事故起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七、全体员工每天在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对水、电、煤气和门窗等应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关好门窗、水电,并关闭电源开关。

八、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工作制度

一、研究院是进行研究工作的主要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二、严禁将与检验鉴定研究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三、实验室内的各种仪器设备、器皿、试剂等物品须安置整洁,标识清晰。

四、研究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实验活动,不得随意离岗。

五、除特殊需要外,研究人员工作完毕应切断水、电、气源,以确保安全。

六、与鉴定研究无关的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控制区域;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应在受理接待室进行;外来参观者进入研究院必须经院长批准并有专人陪同。

七、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