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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一份咨询意见书在还原案件真相中的作用

发表时间:2013/5/8 10:09:07  来源:浙江汉博  作者:刘青青  浏览量:2773

2013年03月25日,我所受某保险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即将开通审理的一件疑难案件出具咨询意见书。案件的情况大致如下:某男于2012年01月20日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经临床检查并诊断为:左踝骨折,多处挫伤,肾挫伤。2012年06月26日至2012年07月10日多次住院治疗,先后诊断为:慢性酒精性肝硬化,肝性脑病(Ⅲ期),肝硬化(失代偿),腹水,多脏器功能衰竭等。于2012年09月04日死亡。

某男的家属认为死者生前无家族遗传病史及遗传倾向疾病史,无传染病及类似病史,某男的死亡与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因果关系,要求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责任险限额内赔偿42.2万元。某保险公司对其因果关系持有异议,故委托我所临床鉴定专家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具咨询意见书,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

我所临床鉴定专家通过审阅委托咨询的相关资料后分析认为:某男有长期大量饮酒史,饮酒6两/日×30年,存在明确的导致酒精性肝病的病因;住院病历示2012年6月26日以后的多次住院临床表现均有腹胀、乏力等症状。查体发现腹部膨隆,剑突下轻压痛,肝剑突下1.5cm,质硬,移动性浊音阳性;实验室检查发现TBIL61.1umol/L、DBIL33.1umol/L、ALP126U/L、GGT80U/L、ALT188U/L、AST215U/L等多项肝功能指标异常;腹部B超提示慢性肝病、肝硬化,大量腹水;增强CT扫描提示肝内密度不均匀,肝静脉系统变细显示欠清,肝硬化门脉高压表现,腹水。根据其病史、临床表现、病程演变及各项辅助检查,“慢性酒精性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之临床诊断成立,结合其损伤当时意识清楚,生命体征平稳,医院经过各项检查,诊断为:1.左踝骨折;2.多处挫伤;3.肾挫伤,上述这些损伤均无引起肝硬化的可能性,也没有证据证明本次损伤与肝硬化的发生、发展、转归存在必然联系,故本次损伤不是导致其肝硬化的病因。因此,某男死亡原因分析为“慢性酒精性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肝性脑病、自发性腹膜炎、电解质紊乱,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死亡与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损伤之间无证据证明存在因果关系。

在法庭庭审时某保险公司将此咨询意见书作为一项证据提交法庭,通过辩论后对方再无异议,最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支付给家属3万元医疗费。此案件圆满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