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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周刊

司法鉴定人冷静直面死伤悲情——陈建红速写

发表时间:2017/7/10 15:49:59  来源:法制日版  作者:记者 杜萌  浏览量:2415

人物档案

毕业于温州医科大学。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在杭州刑侦支队从事法医临床验伤工作,2009年7月至2014年7月任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人助理,2014年8月被聘为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个性言语

珍惜当下,快乐健康最重要。

第一印象

容貌秀美,神情端庄,仁慈心善,温婉待人。

有着法医专业学历的年轻人,也许要比常人对生命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入、通达、豁然。
陈建红考入温州医科大学法医系,悉心攻读法医知识,参与人体解剖实践,毕业实习期间前往公安局跟随老法医赶赴命案现场勘验死尸,毕业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至今参与重大、疑难鉴定案件逾千起。

“珍惜当下,快乐健康最重要”,这是陈建红个人笃信的理念。

理赔依据

一场无端报复社会的人为灾难发生在2014年7月5日。
  浙江杭州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公交车被人纵火点燃,公交车被彻底焚毁,车中共有33名乘客受到不同程度的烧伤,放火嫌疑人也被烧成重伤,伤者医疗费用高达1300万元之多。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部门紧急求助,国内多位著名烧伤科专家抵达杭州,对危重伤者进行会诊,指导医院医生救治。杭州市司法局多次召开伤员鉴定理赔会议,决定委托杭州市几家司法鉴定机构对这起公交纵火案的伤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按市司法局的要求,承担起对多名伤员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任务。
  公交纵火案中受伤最严重的一位女性伤者躺在床上,她面目全非,浑身包扎着弹性绷带。
  陈建红走进这名伤者居住的出租屋检验伤情,她头部毛发间见散在瘢痕分布,左右耳廓畸形,面部仅额部见少量点片状正常皮肤,右眼上下睑被瘢痕粘连,颈部瘢痕挛缩致颈部活动受限。
她被烧伤的瘢痕面积达体表面积的94.5%,全身瘢痕形成,四肢大关节因瘢痕收缩而强直,活动功能完全丧失。
  伤者向陈建红讲述了灾难发生瞬间的情景:
  那天,在公交车上,她站在一名身穿浅色汗衫、脚穿拖鞋的男人身旁,公交车行进期间,这个男人从座位下拖出一个双肩背包,取出包中液体倒在车内地板上,随即用打火机点燃,火团瞬间爆燃。她想逃离车厢,但那个点火男人死拽着她不放……
  陈建红联系多名鉴定专家对这名伤者进行会诊,查阅国内大量相关资料,直至完成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对这名伤者做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的鉴定意见,为这名伤者获得保险理赔提供了合理的科学依据。

因果关系

一名8岁小女孩在练习舞蹈跪地下腰动作时,小手撑不住身体,摔倒在地,她告诉大人说自己“肚子疼”。舞蹈老师和父母带小女孩去医院就诊,医院临床诊断为胸脊髓横断性损伤。
心急如焚的父母带着受伤小女孩奔波于全国多家知名医院求治,均无明显效果,继而辗转多家司法鉴定机构求助,未能获得鉴定机构的承诺。
  一家法院受理小女孩家人提起的诉讼后,委托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针对小女孩身体状况与外伤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当小女孩坐在轮椅上被父母推进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检查室时,陈建红看到小女孩失神的眼睛里充满着与年龄完全不符的忧郁。
据小女孩父母介绍,小女孩受伤后一直大小便失禁,日常生活全靠他人帮助。陈建红进行体格检查后发现,小女孩脐上3.5厘米以下感觉消失,腹壁试验消失,双下肢肌肉萎缩,肌力0级,双下肢完全无知觉。
  陈建红清楚,在损伤鉴定实践中,儿童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常见,但因日常训练导致的儿童无骨折脱位型胸段脊髓损伤较为少见。
事实上,鉴定人的同情心不能影响科学鉴定工作,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不容许掺杂任何情感因素。
  经过审阅委托材料及仔细体检,陈建红在做出综合分析时认为:小女孩所受到的损伤属于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此种损伤与儿童脊柱的解剖特点有关。由此做出的鉴定结论认为:从外伤原因、外伤机制、损伤后出现的临床表现、相关检验及影像学检查等方面综合分析,其损伤与外伤具有因果关系,外伤参与度为100%。
  “法院采纳了我们的鉴定意见”,这让陈建红很欣慰。
此后,陈建红依据这一案例再结合同类另一案例,查阅相关专业论著后,与人合作写出《下腰训练致儿童无骨折脱位型胸脊髓损伤因果关系鉴定》的论文,这篇论文被《中国司法鉴定》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