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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周刊

法医物证DNA鉴定专家:常彩琴

发表时间:2016/10/11 11:12:3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536



常彩琴

在职期间获国家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项。

部级一等、二等奖各二项,四等奖一项。

在国际会议、国内各种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

主审《实用法医DNA检验学》,参与法医物证学、电泳学等著作有关章节的编写,并公开发表。

独立编写、翻译内部参考资料三部。

办案千余起,如“2003-3-17吉尔吉斯坦旅游客车爆炸案”、“皖豫系列杀人案”等。

多次受到公安部表彰,获得“优秀案例”等奖项,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基本简介

 

常彩琴,1941年4月26日生。中共党员、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物证部负责人,主任法医师,硕士生导师、二级警监。享受国家政府津贴。1965年吉林大学化学系生物化学专业毕业。1980年至2006年以人才引进被调入公安部126研究所(现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延聘三年,返聘二年),数十年来一直从事法医生物物证的科研、办案、教学、培训工作,具有很强的科研和检验鉴定能力。

 



实践科研

 

常彩琴教授在我国首先进行“酶型”的研究,为我国刑事技术的个人识别、亲子鉴定增加了新的“遗传标志”,填补了我国蛋白水平酶型标志的空白,使个人识别能力大大提高。酶型的系列研究被广泛的应用于办案实践,成功地承办了数千起疑难案件,并在临床上证明了我国第一例骨髓移植的成功。

 


奖项及科研著作

 

在职期间获国家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项,部级一等、二等奖各两项,三、四等奖各一项。在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会以及各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主审、参加法医论著有关章节的编写著作三部,独立编写、翻译四部、参考资料三部,多次受到公安部表彰,所创造的业绩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


教学培训

 

1987年被刑警学院聘为客座教授;1996年被公安大学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了数百名法医工作者。

2000~2005年作为国家人事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的“职称评定专家组”成员,参加了大纲编写、辅导和职称评审等工作。

2013年9月起被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聘为法医物证DNA鉴定人。

常彩琴老师(左)与赵向欣老师(右)合影

常彩琴老师(一排右四)与汉博集体员工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