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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发表时间:2014/6/4 9:53:38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作者:  浏览量:2658

5月29日至30日,省厅在衢州召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和南片监狱、戒毒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松林出席并讲话。

与会代表汇报交流了本单位在过去五年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做法和经验,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就如何建立健全和深入推进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探索思路和建设性意见。

周松林书记对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省委、司法部相关实施办法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解读。他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作规划》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目标是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周松林书记强调,构建新一轮惩防体系要注重把握好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坚持与时俱进。惩防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前五年《工作规划》中教育、制度、监督、作风、改革、惩治的“六位一体”建设停留在各级纪委工作的层面,而新一轮惩防体系推进明确是各级党委的责任,进一步突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更加突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工作,在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新举措、新部署,这是新的进展和突破。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推进本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体现时代特色。二是要坚持求真务实。要注意把握总体要求与阶段性目标的结合,做到惩防体系实施办法与具体任务分解的紧密结合,求真务实,从大处着眼,具体问题着手,尽可能做到详细、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真正做到管用、实在,把每一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做细做实。要结合系统实际,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继续加强对《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教育民警重视对《处分规定》的再学习,做到真正入心入脑。三是要坚持抓住重点。要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坚持问题导向,抓准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构建和重点推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防止制度相互冲突和层层加码,提升制度科学性,并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力的教育。四是要坚持系统特色。要总结提炼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惩防体系构建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根据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和权力运行特点及主要风险表现,巩固深化厅党委督导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政务、狱务公开”等,从业务领域入手,探索有效载体和抓手,打造亮点,形成具有系统和本单位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和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从而完善整个系统的体系建设。

周松林书记要求,通过此次座谈会的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工作规划》和省委、司法部的《实施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省厅《实施细则》,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为深入推进本单位新五年惩防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会议还传达了赵光君厅长关于常态化抓好正风肃纪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单位做到警钟长鸣,紧之又紧抓正风肃纪,并根据厅党委出台的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工作意见,尽快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并切实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