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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政协委员聚焦互联网金融:马上有钱还是马上有风险?
发表时间:2014/3/10 8:53:27 来源:中国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2610
数天来,《法制日报》记者蹲守在政协委员驻地,在采访和旁听小组会议中发现,尽管政协委员们来自天南海北,从事工作也各不相同,但不论是建议提案,还是小组讨论,互联网领域中出现新事物、新产业,已成为委员们讨论的热点。
互联网金融:马上有钱还是马上有风险
从支付宝到余额宝,从一夜爆红的"微信红包"到不甘示弱的"易付宝",再到最近"嘀嘀"和"快的"打车软件的掐架风波,一时间,互联网金融烽烟四起。到底是"马上"有钱,还是"马上"有风险?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是搅局还是颠覆?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委员对记者表示,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进行适当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很大程度上和预期有关,一旦一个不良预期形成,很快在互联网上传播,容易引起震荡,可能导致不良预期瞬间膨胀式的爆炸。"李稻葵委员说,这种不良预期一旦引起恐慌性撤资,互联网公司的金融产品就会受到影响,就会引发很大的风险。
李稻葵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很多已经涉足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人并不知道其中的风险,还以为和银行理财产品一样,"所以目前做的就是要公开,让人们真正了解,自己购买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理财产品,它的收益率从哪儿来"。他建议,像余额宝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一定要有准备金,以防不测,互联网金融领域尽快建立包括存款准备金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保护制度。
在3月4日经济界别举行的分组讨论会议上,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委员发言称:"余额宝的钱用来投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又存回银行,一圈下来,钱的成本升高了,对实体经济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将来利率市场化以后,收益率整体会下去,对实体经济要有帮助,而不是钱转来转去大家互相挣钱"。
"现在很多人认为互联网金融带来挑战,是因为利率没有放开。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快推进,情况将会起新的变化。"马蔚华认为,互联网金融其实是在倒逼传统银行业升级。
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委员也表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迫在眉睫。他表示,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互联网金融,一些相关业务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此外,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新模式层出不穷,给监管带来了挑战。建议当前要尽快明确监管主体,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加大立法力度;同时,更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监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网络拍卖:"野蛮生长"须建游戏规则
2013年,各种在线竞价、网络拍卖平台也大量涌现,为拍卖市场带来新活力的同时,其"野蛮生长"状态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网络拍卖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主体不明确和法律法规滞后缺失。"万捷委员告诉记者,我国的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出台时间较早,没有考虑到网络在拍卖中的应用,导致在实践中出现这样的怪象:商业性的拍卖活动,若是正规拍卖企业组织,则受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而一些网络公司组织的网上竞价活动,虽然也叫"网络拍卖",但因为组织主体不明确,反而能够轻松"避开"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制约,这既违背市场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又难以保障参与其中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委员认为,只有建立游戏规则,完善相关监管,才能使网络拍卖持续健康发展。他建议对现行拍卖法进行修改,增加网络拍卖相关内容;修订《拍卖管理办法》,明确网络拍卖主体,在办法中增加网络拍卖相关内容,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规范网络拍卖的发展;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之后,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拍卖活动实行统一监管。
虚拟购物卡:套现隐蔽难控应加强监管
2012年以来,部分互联网购物网站推出"虚拟购物卡",并允许使用信用卡购买,提供回收销售服务。目前,发售虚拟购物卡的网店主要有壹号店、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卓越亚马逊等,回购、销售的则有淘宝、拍拍网等。
虚拟购物卡是指购物网站自行发售、具有一定价值、可在购物网站上消费的购物卡,无须登记,非实名制。购卡者可用信用卡从网上购买虚拟购物卡,通过淘宝、拍拍网将该卡卖出,把转售卡的资金转至支付宝或指定银行中形成资金回流,从而实现信用卡套现。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原总经理赵宇梓委员告诉记者,与常规的信用卡套现相比,利用虚拟购物卡套现更具隐蔽性、快捷性,而且游离在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第三方支付的监控管理之外,在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对虚拟购物卡交易行为的核查将如同大海捞针,极难发现和控制。
赵宇梓建议,相关部门应禁止使用信用卡购买虚拟交易卡,从源头上切断虚拟购物卡和信用卡之间"以卡购卡"的行为,并完善对虚拟购物卡套现的监管体系,将虚拟购物卡纳入到监管部门对信用卡套现的监管体系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