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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通过“四化”助力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

发表时间:2014/1/29 8:53:18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作者:  浏览量:2365

近年来,杭州市围绕各层面学法用法需要,坚持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通过“四化”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依法决策依法规范运作、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有序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效运转,切实为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和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提供保障。

一是以“品牌化”运作,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于2007年将4月27日定为“公务员学法日”,长期坚持组织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实行“品牌化”运作,累计完成627 个法治类课程更新,并将全市及13个区县(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部列入学习范围,学法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评(绩效考核)和区县(市)争创省“创建法治区、县(市)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内容,干部学法用法实现“随时、随地、随身”。依托此平台每年还多次开展学法竞赛活动,累计4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与,既节省了资源,又提高了学法效果,在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思维培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以“法制化”实施,推进重大决策依法规范进行。将依法治理和依法决策相结合,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实施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和配套政策,推行“开放式决策”,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政府决策民主化、透明化、法制化,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依法治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关民生等重大议题时,按照规定邀请各界代表列席会议并视频直播,吸纳公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按时办理。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形象深入市民心中。

三是以“系统化”创建,推进各行业各条线依法治理。以打造“人文法治示范区”为目标,推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四级联创体系,并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有效整合、做精做细,培育和树立了一大批单位和社会法治建设典型。侧面反映领导干部自觉养成法治思维,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并依托创建平台推进法治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杭州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四是以“基本化”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通过建立县级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社区(村)律师室等一系列手段,为城市和农村居民提供就近基本法律服务。尤其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和“律师进社区”活动,律师(法律顾问)定期驻点开展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到基层、送到居民家门口,宣传法律法规、梳理涉法事务、调解矛盾纠纷、参谋社区管理,提升了基层社会法治水平,为助力基层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