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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业(部门)法律援助经验交流会在湖州召开

发表时间:2013/12/31 8:58:21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作者:  浏览量:2095

12月25日至26日,全省行业(部门)法律援助经验交流会在湖州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各地开展行业(部门)法律援助的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吉永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吉永根副厅长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大与行业、部门的协作联动,创新举措,完善机制,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蓬勃开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体现出部门特色鲜明、覆盖层面广泛、工作成效显著、便民措施常态等特点,为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和特定援助对象合法权益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吉永根副厅长强调,当前全省法律援助发展态势良好,社会反响良好。全省法律援助战线一定要上下一心,进一步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努力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抓紧落实省财政厅与省司法厅联合修订的《浙江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部门参与,切实将各地援助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在抓好经费保障的同时要做好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刚出台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通过规范和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努力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公信力。

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吉永根副厅长提出七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联动,努力在形成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整体合力下功夫;三是强化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起对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职责,确保工作细致到位;四是优化保障。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业(部门)法律援助的工作保障,确保经费、人员和办公场所逐步到位,五是加强示范。要进一步发挥省级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各总站作用,强化工作辐射;六是互通信息。借助省厅信息平台,逐步发挥信息化在行业(部门)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七是强化宣传。继续加大对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及先进单位个人的典型宣传,进一步提升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会群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部分县(市、区)法律援助主任,省军区、省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总站和桐乡市妇联、安吉县林业局等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宁波市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温州瓯海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13家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