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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拿“自愿放弃社保”当挡箭牌?听听专家怎么说

发表时间:2021/2/1 16:52: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浏览量:855

  新华社福州1月29日电(记者邓倩倩 吴剑锋)近日,福建福清一公交司机在工作中突发心梗猝死,公司第一时间称其“自愿”放弃社保,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的这一言论引发网友热议——究竟是“自愿”还是“被自愿”?“放弃投保”现象为何仍频频发生?网友不禁发出疑问。 

  就赔偿问题,当事人家属与公交公司曾产生分歧。据了解,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曾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每月给500元补贴,因此当事人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公司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后,当地人社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已于28日中午认定这位猝死司机为工伤。福清市人社局一级主任科员郑斌说,由于公司未参保,此次赔偿全部由公交公司承担。最终当事人家属与公司达成和解,获赔123万余元。

  尽管目前事件暂告一段落,但关于企业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当挡箭牌的议论仍不绝于耳。一些网友评论说,不少用人单位都存在让员工签字“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情况,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

  类似社保问题已不止一次登上微博热搜。此前,一男子应聘外卖配送员时被要求“自愿”放弃社保。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萍及其团队的调查显示,受访外卖骑手六成以上没有社保。有社保的骑手多为兼职,由原单位缴交,或是骑手自行缴纳。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晓焜表示,企业逃避投保的行为是违法的。据法律规定,投保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劳动者个人的放弃声明而取消,即便是用人单位直接把钱支付给劳动者,也不能豁免用人单位的投保义务。

  既然违法违规,“放弃投保”现象为何仍频频发生?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公司财务的个人账户向劳动者支付有关薪酬,从而逃避了缴纳社保义务,也给劳动行政部门监管造成困难。

  实际获益衡量也成为劳动者社保意识薄弱的原因之一。据外来务工人员反映,社保未实现全国统筹时,外来打工者回乡后只能提取自缴部分,因此,一些打工者为了每月收入多一点,就同意公司放弃投保。

  2018年,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未规范缴交社保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逃避社保不仅损害劳动者权益,一旦发生意外,也将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成本。”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涂崇禹指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需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参保意识。

  他建议,应加强劳动监察保障,及时监测企业薪资发放账户和社保缴纳的人员是否对应,有关部门可以打通信息壁垒,形成联动监管。此外,因工伤赔偿款项仍有一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可以合理设置用人单位支付上限,适当扩大工伤的保险赔偿比例,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