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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知识】交通事故后申请司法鉴定要准备什么?

发表时间:2016/12/16 10:51:5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661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那交通事故后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呢?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

1.  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以);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  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损伤影像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


如果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双方如对鉴定意见不服,可在收到鉴定意见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获得批准后,重新鉴定由上级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保险理赔还是诉诸法院,都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