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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座谈会

发表时间:2015/7/27 10:16:24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  浏览量:1784

   7月24日,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主持召开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座谈会,强调要深入推进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践行“忠于法律、勇于担当、诚信务实、勤勉尽责”的浙江律师精神,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座谈会上,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分别介绍了全省和杭州市律师队伍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与会律师代表围绕主题畅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与体会。赵光君厅长指出,司法部部署开展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以来,全省律师行业按照厅党委的要求,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突出主题,把握主线,广泛动员,深入推进。从各位律师代表发言的情况来看,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大家对开展活动的意义认识很到位,心得体会讲得很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建设性,省厅将认真研究并吸纳到下一步教育活动中去。
  赵光君厅长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布局之一,是国家改革发展的一个重头戏、关键词,为律师行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律师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机遇意识,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自觉将自己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切实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践行者。
  要强化大局意识,牢牢守住“两个拥护”这一执业底线。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是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必须守牢的执业底线。要通过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向广大律师讲清、讲透中西方法制史、政治制度史和基本国情,引导广大律师把“两个拥护”建立在对党的奋斗历程的深入了解上,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始终坚持律师的政治定位和本质属性,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
  要强化法治信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法律的敬畏体现到执业全过程。依法治国对于律师来说首先是要依法执业。要通过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业活动,做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执业规范的要求。要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当事人负责相结合,牢固树立“不以输赢论英雄”的职业操守,在法律框架内,用法言法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强化社会责任,着力在依法执业中弘扬法治正能量。律师虽然是自谋职业者,但承载着比普通公民更多的社会责任,其职业有着很强的公共属性。律师每一次对法律合法合理的“代言”,都是一次对全社会的法治示范,对社会公众法治观念的引领;反之,一次不恰当的“代言”,带来的可能是对法治权威的损害。广大律师要以弘扬法治正能量为己任,在执业过程中以案释法、辨法析理,以执业办案的具体实践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信心,让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传播法治理念的生动课堂。要积极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履行好辩护和代理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司法公正。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领导下访律师随同、信访值班、人民调解等途径,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开展社会治理,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
  要强化自律管理,努力塑造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律师的桥梁和纽带。要牢固树立“依法保障执业权益与严格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理念,以勇于担当的自觉和善于担当的自信,履行好法律和章程赋予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责。要适应当前律师行业自律管理需要,加快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执业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加强与政法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要顺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积极搭建律师网络教育平台、交流平台,创新网上管理服务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律师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律师对行业协会的“归属感”。要充分发挥道德与纪律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律师执业禁止性规定,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律师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自觉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要加强宣传策划,善于运用大众传媒和新兴传播方式,深度宣传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律师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进、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任一民、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五荣、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崔海燕、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樊德珠、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戴梦华等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