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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访法治建设年”暨纪念《信访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发表时间:2015/7/2 9:29:23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作者:  浏览量:1476
    为深入开展好“信访法治建设年”暨纪念《信访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十周年为契机,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普法办于 2015年4月至5月在全省开展了“依法信访 共筑和谐”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以“法治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为重点,各市、县(市、区)委,省直各单位精心组织、层层发动,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充分展示了《信访条例》实施十周年来的丰硕成果,有效拓展了依法信访知识的普及范围,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构建起依法、理性、文明、有序的信访生态,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把握工作主线,精心部署。思想高度重视。4月中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暨纪念<信访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后,各市、县(市、区)委、省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宣传活动对于增进党群干群关系、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如,杭州市上城区区委副书记袁建祥专门做出指示,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依普办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暨纪念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衢州市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访法治宣传的重点、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组织及时有力。在深刻认识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及时动员,层层发动。如,省农信联在各级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上下联动,确保活动要求层层传达到每位干部员工;省商务厅接到通知后随即作出部署,明确责任处室和工作要求,并由专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二是突出宣传重点,明确方向。宣传内容上突出重点。此次宣传活动中增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法治建设中的一系列新的制度文件的宣传教育以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的依法信访宣传,如,杭州市在活动中组织学习包括《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文件;平阳县、文成县等在活动中发送“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相关资料和宣传手册,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宣传对象上突出重点。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如,杭州市各区、县(市)为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并相继举办了讲座、信访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老信访”对象为重点。如,衢州市抓好重点人员宣传,为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并明确责任领导、承办人员,努力疏导化解信访矛盾;杭州市上城区要求责任单位梳理信访遗留案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讲解,先后安排十余次信访问题领导沟通交流会,努力化解信访矛盾。以潜在信访对象为重点。如温州市、洞头县、乐清县等都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并在社区建立宣传阵地,张贴宣传画报、标语,扩大信访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打造宣传亮点,注重实效。通过新媒体拓宽宣传广度。在巩固已成熟的广播、电视、报纸等普法方式基础上,各地积极创新,重点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如,衢州市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公交车、电子屏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一步到位的全方位宣传,市信访局在全市所有的公交车载电视上投放信访公益动漫小广告,市司法局在“衢州普法”微博、“南孔法堂”上发布《关于信访不可不知的几个小常识》等普法信息,市农业局利用浙江农民信箱衢州联络分站向全市158104位农民信箱用户发送包括“信访法治建设年”暨纪念《信访条例》颁布十周年内容的短信,并将《信访条例》等作为附件发送到全体农民信箱用户的邮箱里,供下载学习。通过以案说法深化宣传深度。各地各单位在宣传中将条例解析和实例展现相结合,通过正面典型激励弘扬守法正气,通过反面案例警示震慑私心杂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活动的实际效果。如,洞头县以违规信访案例为典型,在洞头新闻网刊发题为“上访要依法而行”的文章,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树立正确导向;安吉县安排专业律师对本县实际发生的具有参考借鉴价值的实发案例进行法理解析,让群众对如何依法信访有更深入、更直观理解;温州市在媒体和网络上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着力营造群众依法逐级信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