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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捕克服生硬执法
发表时间:2015/6/3 10:02:13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 浏览量:1817
6月1日至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提出,要以改革为动力,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孙谦说,要切实把法治化、现代化的要求融入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每项工作举措,反映到每个司法环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准确把握逮捕证据条件;高度重视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转变证据审查方式,进行精细化审查;严格执行审查逮捕程序,做到“兼听则明”;做好案件质量动态监控,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孙谦指出,要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坚持少捕慎捕。坚持社会危险性法定;坚持和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对逮捕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准确把握。提升监督品质,做到突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要有节制,依法规范监督;讲究方式,克服生硬执法、简单执法;注重成效,以监督效果作为评判标准;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
孙谦表示,要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推动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