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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符合起诉条件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案必立

发表时间:2015/5/28 14:31:59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  浏览量:1321

  中国日报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刘婧)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在向媒体介绍一年来人民法院惩治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有关工作情况时说,在立案环节,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做到有案必立。

  马岩介绍说,去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6962件,审结23001件。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司法处理渠道,最大限度在司法环节上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在立案环节,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在审判环节,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注重加强诉讼指导,强化对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事项的告知工作。在审判后,加强法律释明、裁判说理以及判后释疑等工作,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综合施策,齐抓共治,一手抓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一手抓医疗纠纷多元处理制,积极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通过各方努力,医疗纠纷有所减少,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据相关部门统计,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7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3亿人次,而同期医疗纠纷下降8.7%,涉医违法案件下降10.6%。总体上,各地医疗秩序明显好转,医患双方满意度有所提升。

马岩还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监督、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这一重要社会工程建设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