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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发表时间:2015/4/24 17:13:09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  浏览量:1416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今年起实施,其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规定,被视作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全新执法利器。22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桐庐一家畜牧产品加工企业开出“按日计罚”环保罚单,系杭州首例。

今年3月23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桐庐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时外排废水量大,且有明显腥味。经查,该厂主要从事动物肠衣、肝素钠生产,其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的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月1日,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确定该厂外排废水氨氮、总磷浓度超标。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明确告知如仍继续违法排污,将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4月9日,执法人员根据《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该厂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废水中氨氮、总磷浓度虽有一定下降,但仍超过环保标准。该企业并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其超标违法排放行为仍在继续。

根据“按日计罚”相关规定要求,自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4月2日)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4月9日)止累计计算罚金,一共8天,以该企业首次违法处罚3.7万元计算,实际累计8天违法排放,应按日连续处罚其29.6万元,与原处罚金额合并后共计33.3万元。

4月22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企业3月23日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复查发现的继续超标排污行为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停止告知书,并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进行3个月的限产整改。

杭州环保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如其限制生产后仍超标排放,将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乃至报请政府关停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