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
省司法厅和高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规范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工作
1月8日上午,浙江省司法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杭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破解长期困扰司法的鉴定难题。
发布会上,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浙江严格鉴定机构准入制度,目前,全省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共有53家,司法鉴定人723名。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占整个鉴定的80%左右,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等三大类九小类。其他在诉讼活动中涉及较多的工程造价、产品质量、司法会计以及医学会的医疗损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属司法行政部门管理。
2012年以来,浙江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转型升级,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共投入2853万元用于配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建立7个鉴定类别的36家实验室。引进认证认可的质量管理机制,53家司法鉴定机构都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3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2008年以来,省司法厅出台了30余个司法鉴定管理制度,2009年《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浙江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2014年,省司法厅连续出台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强化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评价、司法鉴定执业违规惩戒、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4个规范性文件。
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浙江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审判程序相衔接的运行机制。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及时向同级法院通报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变更、处罚等情况。法院要将鉴定意见不采信,发现虚假、错误鉴定意见的情况和司法鉴定人的出庭情况、违规违纪行为等及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通报。这是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考核和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司法与行政互动,是破解当前司法鉴定难题的最佳路径。
发布会上,浙江省高院公布了日前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鉴定相关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介绍《纪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纪要》共有22条,通过规范鉴定委托、鉴定意见的审查等行为,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备司法鉴定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活动,促进民事审判质效,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新期盼。
省高院司法鉴定处负责人介绍了浙江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开通运行情况,公开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相关信息,规范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并考虑适时对法院委托的鉴定、评估文书上网公开。
本次新闻发布会吸引了新华社浙江分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浙江之声等14家来自在国内、省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各类媒体单位前来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