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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我省司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我省的公检法司部门,如何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如何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律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的屏障,一直是社会和公众关切的重要话题。昨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专题询问会”,对我省司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并现场网络直播。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
询问会的形式由单向沟通变为双向互动。询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提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当家人”作答,在一问一答间回应百姓关注的焦点。
黑龙江越狱案件敲响警钟落后监所挂牌整治
就在本月初,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杀害一名看守所民警后逃跑的事件,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戒备森严的看守所里,他们如何打开监舍、打开手铐脚镣逃脱,成了人们最大的疑问。而此前云南玉溪的“躲猫猫”事件,又让人们对监管场所的规范文明执法有了疑虑。我省的监管场所,比如监狱、看守所等是否安全,又如何推进文明规范执法,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蒋泰维抛出了尖锐问题。
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说,近年来,以创建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为抓手,司法行政机关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每年对监所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大力加强监狱指挥中心、罪犯管理执法信息系统等“一中心三平台”建设,提升监狱管理现代化水平。近五年,我省共投入2.27亿元资金用于安防设施建设,投入4.48亿元资金用于监狱信息化建设,构建起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体系。“请大家放心,我省的监狱是安全的。”赵光君说。
“黑龙江在押人员越狱案件,给我们也敲了警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说,虽然我省监所事故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项工作始终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监管安全工作必须防微杜渐。为此,我省已投入1380多万元用于监所安全设施改造,排除管理和设施隐患1164处;同时,对落后监所进行挂牌整治,省厅监管总队负责人蹲点下所,“一所一策”进行帮扶。他介绍,针对黑龙江在押人员越狱案件,省公安厅正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派出联合督察组开展专项督查,特别是强化后进监所的整治,坚决预防和杜绝类似问题在我省监所发生。
如何“打虎拍蝇”又保障人权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已被杜绝
时下反腐大旗高举,“老虎”“苍蝇”都要打。但对检察机关而言,怎样在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又保证文明规范办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询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陶君毅向省检察院提出疑问。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说,规范检察自身执法,我省着力解决三个突出问题,其中自侦案件讯问不文明不规范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对自侦案件,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从2004年就开始建立专门的自侦办案工作区,严格实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确保反贪、反渎部门的讯问、询问工作在内部全程公开透明。同时,全省84个看守所的检察审讯室全部采取防护网物理隔离,客观上使检察人员无法接近被讯问人,杜绝了肢体接触等不文明办案行为的发生。
“我们还全面推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且每年开展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顾雪飞接过话茬。他介绍,通过努力,我省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侵犯人权现象现已杜绝。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人权保障,比如在批准逮捕环节,全面落实每案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严格审查逮捕中“社会危险性”的条件把握;在捕后羁押进行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开前门堵后门避免关系案、人情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赵玲,最关心的是“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她说:“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句话对法律的公正威严而言,有着太大的杀伤力。”她直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法院办案,老百姓最担心的是人情案、关系案,如何打消大家的这种顾虑?”
“中国是个人情很重的熟人社会,距离法治社会也确实还任重道远。”齐奇坦言,一方面,大家最反感法院办人情案关系案,另一方面当自己碰上案子时,又都想找熟人找关系。所以,这样的客观事实,法官必须面对。如何面对?齐奇介绍,他们的办法是“开前门、堵后门”,约法十章,院庭长带头,不管是熟人还是领导托过来的案子,都要通过书面,法院内部也要按程序批转,不能越级越位,更不能私相授受。而且,领导批转涉案书面反映也不能批写倾向性意见,便于承办人秉公办理,否则就是违纪。同时,法院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凡法官的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能上办案的岗位,鱼和熊掌,不可得兼,就像清理“裸官”那样。
600多项执法细则“管住”民警让老百姓和公安打交道不窝心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说起了他的切身感受,“我经常听一些外来老百姓说,浙江的公安办事规范文明,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而且,公安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从出生报户口,到买车上牌照、出国办护照……很多事都要和公安机关打交道。但在一些基层单位也确确实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怎样规范公安干警的执法行为?”他把问题抛给了刘力伟。
“确实,不管是管理,还是执法办案,如果公安机关做得不好,老百姓就是会窝心,会不舒服。”刘力伟说,这几年,全省公安机关一方面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另一方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制定出台了600多项执法细则、执法标准和裁量基准,从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前端环节抓起,到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再到移送起诉、裁量处罚,就像工厂里的生产流水线作业那样,建立覆盖全流程、各环节的规范执法制度体系,使每位民警都知晓每个执法环节“要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最大限度约束随意执法,防止生产出劣质执法产品。